贸易术语: FOB贸易术语详解

FOB贸易术语详解

FOB(Free On Board)贸易术语详解(2020 年 Incoterms®)

一、核心定义与适用范围

1. 术语全称与中文含义

  • 英文: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 中文: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 核心本质: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完成出口清关并承担装船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后续海运、进口清关、保险等责任。是海运场景中最经典、使用最广泛的贸易术语。

2. 适用运输方式

  • 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港口到港口),不适用于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此类场景建议用 FCA)。
  • 国际物流常见场景:整箱货(FCL)海运为主(如机械设备、大宗商品、集装箱普货),拼箱货(LCL)也可使用,但需明确装船责任划分。

二、买卖双方核心责任划分(国际物流实操视角)

(一)卖方责任(核心:备货 + 出口清关 + 装船)

  1. 备货与包装
    • 按时备好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提供适合海运的包装(如防潮、加固、防碰撞包装,大宗商品需满足港口装卸要求)。
    • 按买方要求标注唛头(收货人、目的港、件数、毛重等),确保货物在港口装卸和运输中可识别。
  2. 出口清关
    • 承担出口清关义务,办理报关手续、缴纳出口关税(如有),提供完整清关文件(商业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原产地证、熏蒸证明等)。
    • 确保货物符合出口国监管要求(如禁限运规定、检验检疫证明),避免报关被拒。
  3. 装船义务
    • 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在买方指定的船舶到港后,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包括吊装、搬运至船舱内),承担装船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若船舶无法靠岸,卖方需将货物运至船边(如驳船转运),并承担驳船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被装上主船。
  4. 通知与凭证
    • 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 “装船通知”(包含船名、航次、提单号、装船日期、预计到港时间等),以便买方投保和跟踪货物。
    • 向买方提供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结汇和清关所需文件。

(二)买方责任(核心:指定船舶 + 海运 + 进口清关 + 保险)

  1. 指定船舶与订舱
    • 提前向卖方明确船舶信息(船公司、船名、航次、到港时间),负责订舱并支付海运运费(主运费)。
    • 若买方未按时指定船舶或船舶未按时到港,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卖方仓储费、滞港费等额外费用,且风险提前转移。
  2. 海运安排
    • 与船公司确认海运条款(如直达 / 中转、截关截港时间),确保船舶按时抵港装货。
    • 若需要中转,负责协调中转港的运输衔接(如二程船订舱)。
  3. 保险义务
    • 自行购买海运保险(从货物装上船开始至目的港卸货为止),覆盖运输途中的风险(如海盗、触礁、雨淋、破损、丢失等)。
    • 若买方未投保,货物在海运途中受损,风险由买方自行承担(即使风险已转移)。
  4. 进口清关与税费
    • 承担目的国进口清关义务,办理清关手续、缴纳关税、增值税、清关手续费、目的港杂费(如码头操作费、卸货费)等。
    • 提前了解目的国清关要求(如产品认证、HS 编码归类、木质包装检疫),避免货物滞留。
  5. 费用承担
    • 海运主运费、保险费、目的港清关费、关税、增值税、码头操作费(THC)、卸货费、目的国内陆运费(港口至最终目的地)。
    • 因买方原因导致的滞港费、滞箱费(如未及时提货)。

三、风险转移与费用划分(实操关键点)

1. 风险转移点(核心规则)

  • 传统规则:货物越过船舷时,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船舷为界” 是 FOB 的经典特征)。
  • 2020 年 Incoterms® 补充:若船舶无法靠岸,货物在驳船转运至主船的过程中,风险在货物被装上主船时转移(驳船运输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 实操案例:
    • 货物在吊装至船舶甲板时掉落入海,风险由卖方承担(未越过船舷 / 未装上船);
    • 货物越过船舷后因海浪冲击导致包装破损,风险由买方承担(已完成风险转移)。
  • 特殊情况:若买方未按时指定船舶,风险自约定装船日期届满时转移(即使货物仍在港口仓库)。

2. 费用划分明细

费用类型承担方实操说明
货物本身价值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如信用证付款需配合结汇)
出口清关费、出口关税(如有)卖方委托报关行办理,自行承担费用
货物包装费卖方需符合海运要求(如整箱货加固、木质包装熏蒸)
装运港内陆运费(工厂至港口仓库)卖方承担货物从工厂运至装运港码头 / 仓库的费用
装运港杂费(码头操作费、吊装费、装船费)卖方包含在装船义务中,需提前与港口确认费用标准
海运主运费买方与船公司或货代确认运价(如美西航线、欧洲航线)
海运保险费买方保额建议为货物价值的 110%,投保 “一切险”(含附加险)
目的港杂费(THC、卸货费、仓储费)买方按目的港港口规定支付(如欧洲港口 THC 较高)
目的国清关费、关税、增值税买方提前核实 HS 编码对应的税率(如机械类产品关税)
目的国内陆运费(港口至最终目的地)买方安排目的国本地卡车配送或其他运输方式
滞港费、滞箱费买方若未按时提货或还箱,承担相关费用

四、国际物流实操注意事项(高频避坑点)

1. 明确 “指定装运港” 与船舶信息

  • 合同中需写清具体装运港名称(如 “FOB 深圳盐田港”“FOB 宁波舟山港”),避免笼统表述(如 “FOB 广州”,广州包含多个港口)。
  • 买方需提前向卖方提供船舶的详细信息(船公司、船名、航次、预计到港时间、订舱号),卖方需确认船舶是否符合货物运输要求(如超大件货物需专用船舶)。

2. 装船责任与费用的细化

  • 拼箱货(LCL)场景: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货代仓库,货代负责整合拼箱并装船,此时 “装船” 责任由货代承担,但卖方仍需确保货物在仓库内的安全(风险转移仍以装上船为准)。
  • 整箱货(FCL)场景: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集装箱并封箱,承担装箱费;若需港口工人装箱,费用由卖方承担(需提前协商)。
  • 注意:“装船费” 包含吊装费、搬运费,若船舶需要起吊设备(如起重机),费用已包含在港口杂费中,由卖方承担。

3. 装船通知的及时性(影响保险生效)

  • 卖方需在货物装船后24 小时内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可能导致买方无法及时投保,货物在海运途中受损后保险公司拒赔。
  • 装船通知必备内容:船名、航次、提单号、装船日期、货物名称、数量、毛重、目的港、预计到港时间。

4. 提单类型与结汇风险

  • 卖方需确保提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如清洁提单,无 “货物破损”“包装不良” 等批注),否则会影响买方结汇和清关。
  • 若买方要求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卖方需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再办理电放(避免无单放货风险)。

5. 目的港杂费与关税预估

  • 买方需提前了解目的港的杂费标准(如美国港口的 DTHC、欧洲港口的 ENS 费用),避免到港后因费用争议导致货物滞留。
  • 卖方需协助买方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如 HS 编码、货值、材质),以便买方提前预估关税(避免因 HS 编码归类错误导致关税增加)。

6. 不可抗力与滞期费的约定

  • 若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港口罢工)导致船舶无法按时到港或装船延误,需在合同中明确责任划分(如免除卖方逾期交货责任)。
  • 若因买方原因(如订舱延误、未及时提供船舶信息)导致卖方货物在港口滞留,买方需承担滞港费、仓储费等额外费用。

五、FOB 与其他常见术语的核心区别(物流实操对比)

术语适用运输方式出口清关责任风险转移点卖方核心义务买方核心义务
FOB海运 / 内河运输卖方货物装上船时备货、出口清关、装船指定船舶、支付海运运费、进口清关、保险
FCA任何运输方式卖方交给承运人时备货、出口清关、交货至承运人指定承运人、支付全程运费、进口清关、保险
CFR海运 / 内河运输卖方货物装上船时备货、出口清关、装船、支付海运运费进口清关、保险
CIF海运 / 内河运输卖方货物装上船时备货、出口清关、装船、支付海运运费 + 保险费进口清关

关键差异点:

  • FOB vs FCA:FOB 仅适用于海运,风险转移需装上船;FCA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风险转移更早(交给承运人即可),拼箱货 / 空运建议用 FCA。
  • FOB vs CFR:FOB 买方支付海运运费,CFR 卖方支付海运运费(其他责任一致)。
  • FOB vs CIF:CIF 卖方额外承担海运保险费,买方无需投保(适合对物流不熟悉的买方)。

六、合同条款建议(国际物流专用)

签订 FOB 合同时,需明确以下关键条款,避免争议:

  1. 明确术语与装运港:“FOB 深圳盐田港(Yantian Port, Shenzhen),买方指定船公司为 XX 航运(船名:XX 轮,航次:XXX)”。
  2. 装船时间:“卖方应于 2024 年 X 月 X 日前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逾期交货按日支付合同金额 0.5% 的违约金”。
  3. 出口清关与文件:“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FORM A)、清洁已装船提单,文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4. 包装与唛头:“卖方需按海运整箱标准加固包装,唛头信息为:XXX(收货人)/ HAMBURG(目的港)/ NO.1-100(件数)”。
  5. 装船通知:“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 24 小时内以邮件形式向买方发送装船通知,逾期导致保险无法生效的,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6. 付款与提单:“买方应在收到提单副本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卖方在收到货款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供正本提单或办理电放”。
  7.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仲裁,适用中国法律”。

七、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实操避坑)

问题 1:买方指定的船舶未按时到港,货物在港口仓库滞留产生仓储费,谁承担?

  • 答案:由买方承担。根据 Incoterms® 规则,买方未按时指定船舶或船舶未按时到港,需承担额外费用和风险。
  • 建议:卖方需书面通知买方船舶逾期情况,留存仓储费凭证(如港口仓库收据),并在合同中明确滞港费的计算标准。

问题 2:货物装上船后,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有 “包装破损” 批注(不清洁提单),买方拒绝付款,怎么办?

  • 答案:卖方需承担责任。FOB 术语下卖方需提供清洁提单,若因包装问题导致提单批注,卖方需重新包装货物或与船公司协商删除批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货款。
  • 建议:卖方装船前需仔细检查货物包装,确保符合海运要求;装船时现场监督,避免因装卸操作导致包装破损。

问题 3:卖方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货物在海运途中遇台风受损,买方未投保,损失由谁承担?

  • 答案:由卖方承担。卖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导致买方无法投保,需承担货物损失。
  • 建议:卖方装船后立即发出装船通知,并留存邮件、短信等送达凭证;买方即使未收到通知,也应主动跟踪装船进度,避免遗漏投保。

问题 4:目的国海关因 HS 编码归类错误导致关税增加,责任由谁承担?

  • 答案:若 HS 编码由卖方提供且存在错误,责任由卖方承担;若由买方自行归类,责任由买方承担。
  • 建议:合同中明确 HS 编码的提供方(如 “卖方提供 HS 编码:XXX,买方负责核实目的国归类”),避免后续争议。

总结

FOB 术语的核心是 “卖方负责装船 + 出口清关,买方负责海运 + 进口清关 + 保险”,是海运场景的主流术语,适合整箱货、大宗商品等运输。实操中需重点关注 3 点:

  1. 风险转移点(装上船 / 越过船舷),卖方需确保装船过程无风险;
  2. 装船通知的及时性,避免影响买方投保;
  3. 提单与清关文件的合规性,确保顺利结汇和清关。

适合场景:买方熟悉海运流程、有订舱能力,希望控制海运运费;不适合场景:空运 / 陆运 / 多式联运(建议用 FCA)、买方无进口清关经验(建议用 CIF 或 D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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